欧洲委员会不久前提出了关于数字税法案的“公平份额”提议——该方案旨在确保跨境数字巨头承担更多的税收负担。然而,这一提议看似公正合理,实际上却是毫无公平可言。

首先,这一方案针对的对象并不是所有数字公司,而是仅仅针对那些收入超过7.5亿欧元、利润率超过10%的公司。这无疑给那些小型公司造成了不必要的负担,而让那些巨头企业有更多的空间规避这一税收。

其次,提议的税率只有3%,并且只针对数字营销。这实际上是一种对数字公司间成本的再分配,而非真正的公平份额。实际上,数字公司在欧洲经济中的地位和贡献远远超过了这一份额,欧洲委员会应该真正推动改革以使税收更为公平。

最后,欧洲委员会提议的实施方式存在漏洞。由于跨境数字公司的纳税形式复杂,将这些公司真正拖入税收系统并不容易。这意味着仅仅依靠这一提议可能无法实际提高数字公司的税收负担。

综上所述,欧洲委员会的“公平份额”提议实际上是毫无公平可言。我们需要更长远、更全面的税收改革,让数字公司真正负担起应有的税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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