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联邦劳工关系委员会(NLRB)的总法律顾问发表备忘录,指出雇主在雇佣员工时要求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行为是非法的。这项规定的发布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议。

竞业禁止协议是指雇主禁止员工在期限内从事与雇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行业或在特定地区从事某些行业的协议。这些协议不仅限制了员工的就业机会,而且也限制了行业的竞争力。

NLRB总法律顾问约翰·里芬(John Ring)在备忘录中指出,竞业禁止协议可能违反《国家劳工关系法》(NLRA),因为它们可能妨碍员工参与集体谈判和行使权利,这也可能违反了该法案的规定。此外,竞业禁止协议的存在还可能影响到员工的职业发展和留住员工的意愿。

NLRB的这项规定受到了很多雇主和企业主的批评,他们认为竞业禁止协议可以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防止员工泄露或竞争。但总体来说,NLRB的规定为员工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自由,为行业的竞争力和发展创造了更好的环境。

总的来说,NLRB规定竞业禁止协议是非法的,这是一项积极的提议,是保障员工和行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现在,更多的企业应该认识到员工的价值和权利,并尊重员工的就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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