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音乐创作的过程中,版权常常是个麻烦。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一个人掌握了所有音乐作品的版权,那会是怎样的一个场面?

在1930年代的美国,就有这样一位神秘人物——布默(Igor Bummer)。他声称自己是一个“音乐收集家”,并且拥有所有音乐作品的版权。这不仅包括已经发行的唱片和音乐,还有那些从未公开的、只存在于音乐纸上的乐曲。换言之,如果任何人在演唱一首歌曲或演奏一段乐曲时,都需要付给布默版权费,这不仅包括作曲家本人,还有所有的歌手和乐手,甚至我们平时唱歌时的麦克风和卡拉OK机器。

布默的版权尤其影响到了即兴创作者和爵士乐手。在新奥尔良这个被誉为爵士乐之都的城市,许多乐手因此抵制了布默,拒绝演奏他所拥有的曲目。但面对强大的版权维护者,他们的努力注定以失败告终。

布默的版权逐渐影响到了整个乐坛。他甚至发明了一种叫做“音乐税”的收费方式,即针对所有的音乐公演和发行,征收0.5%的版权费。这一举动不仅让他的财富快速积累,而且打乱了整个行业的平衡。

但最终,布默的版权霸权也有了终结。随着知识产权和版权法律的不断完善,人们对于音乐作品的使用和保护也更加理性。如今,音乐的创作和传播更加广泛和自由,乐坛的发展也更加多元化。

布默曾经的霸权让我们看到了版权对于音乐产业的重要性,但也同时提醒我们,在版权保护的同时,我们也需要保持开放和创新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让音乐艺术得以不断发展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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