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数字时代,信息和技术的发展迅猛,竞争激烈。然而,美国数字千禧年版权法案(DMCA)第1201节的存在却给创新和竞争带来了巨大的阻碍。电子前沿基金会(EFF)向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提交了评论,强烈主张废除这一不公平的法规。
DMCA第1201节规定了对数字版权管理系统(DRM)的绕过是非法的,这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限制了竞争的发展。EFF指出,这一规定已经成为大公司压制小企业和消费者的有力工具,创建了反竞争的监管障碍。
EFF在评论中呼吁FTC采取行动,消除DMCA第1201节带来的负面影响,保护创新和竞争的环境。我们应该致力于建立一个开放、公平的数字市场,让更多的企业和个人有机会参与其中,推动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
让我们共同努力,反对反竞争的监管障碍,为数字时代的创新和竞争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EFF将继续致力于推动政府监管的改变,为自由和公平的数字世界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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